出入新疆不再愁,电动汽车路上行
发布时间:2016-10-08阅读数:890
近日,新疆发改委发布了《“十三五”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方案》,该文件将进一步推行新疆“电化新疆”计划。乌鲁木齐、克拉玛依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成为首
批试点,预计2020年在新疆推广的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14200辆,到时需要新建充电站100座,充电桩7300个。
为更好的推广与普及电动汽车的使用,《规划方案》指出,到2020年公交车更新、新增使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80%,新增的公交车辆要全部购置纯电动汽车。
电动汽车的普及与推广离不开充电桩的配套实施,因此,《规划方案》中公布了针对私家车、出租车、物流车等所需充电基础设施的计划。
对于私家车主,新建住宅小区要求配建停车位100%建设充电基础设施,现有住宅小区,按照比例配建充电桩,以此扩大私人购买使用电动汽车的规模。
为完善电动汽车设施,新疆将建设物流车、环卫车以及旅游通勤车的专属充电站。而针对出租车的快速充电桩,预计到2020年在全疆可新增30个公共充电站和10900个
公共快速充电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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